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2024年度全市40处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现将江岸区兴怡生活广场等40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公告。请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在2024年12月1日前整改销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地下室防火卷帘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 50%;
(3)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4)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量的50%;
(3)高层建筑楼梯间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4)强电井电缆桥架未封堵,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1)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1)工业园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工业园内已设置的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栓头未安装正前方或朝下);
(5)工业园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4)园区8号楼整栋、3号楼1楼、5 号楼4楼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工业园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1)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损坏率超过其设置总数的 20% ;
(5)地下车库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
(6)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1)该建筑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 ;
(6)该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1)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
(1)已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2)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 30%;
(5)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1)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
(2)地下停车场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2)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储存、销售易燃危险品(高度白酒);
(3)地下人员密集场所部分区域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 B35181—2017)第5. 2. 2条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时,还存在以下隐患;
(4)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5)地下建筑部分区域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部分已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
(7)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1)第3、4、5、6号楼和综合楼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4)第3、4号楼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1)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其他建筑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2)3号库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5)2、3号库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3)4号厂房内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5)4号厂房内设置办公室,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6)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
(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 6条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时,还存在以下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2)丙类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丙类厂房办公室区域、生产车间与油漆喷涂 车间区域有火灾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 措施;
(5)丙类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6)丙类厂房办公室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 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7)丙类仓库与厂房未进行防火分隔,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5)其他建筑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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