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具有作业指令权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制定发布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明确了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其具有作业指令权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所列特种作业目录,清晰辨识作业活动种类。凡属特种作业的,必须从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中选择安排合适的作业人员。